积极参加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有关学习

网站编辑: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11-13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和《浙江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浙建建〔2012〕9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

 

  培训对象

  1.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的各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其中,2013年底前注册有效期满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2.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逾期三年未申请注册的人员。

 

  培训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为六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

 

  培训内容

  每个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五、培训学时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必修课60学时采用集中面授方式进行,选修课可采用实务操作、考察交流、网络教育及自学等方式进行,并适时组织专题讲座及现场答疑。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主项专业按上述学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还应当参加该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我司高度重视并立志做好本公司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市建设厅每年发布的继续教育方案和规划,组织、分配、督促本公司参加继续教育的二级建造师及时到认定的培训单位参加继续教育,促进二级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新的理论知识和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注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根据人员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后,上报培训单位,收到通知培训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11月8日。

 

  我司从建设人才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有序、按时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严格遵守学习期间考勤及课堂纪律要求,认真学习。

  教材: